美国对华聚酯薄膜修改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结果
[ 宁波市塑料机械行业协会 ] 发表于 2014-10-15 13:20:46 浏览量:0
2014年10月6日,根据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的判决,美国商务部对华聚酯薄膜修改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结果:
天津万华股份有限公司(Tianjin Wanhua Co., Ltd.):19.49%;四川东方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ichuan Dongfang Insulating Material Co., Ltd.):14.25%,富维薄膜(山东)有限公司(Fuwei Films (Shandong) Co., Ltd.):19.35%,绍兴翔宇绿色包装有限公司(Shaoxing Xiangyu Green Packing Co., Ltd.):19.35%。
2012年3月12日,美国商务部对华聚酯薄膜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调查期为2009年11月1日~2010年10月31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392062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