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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塑料机械行业 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宁波市塑料机械行业协会 ] 发表于 2018-07-17 13:08:34 浏览量:0
http://www.nbpmia.com/uploadfile/2018/0718/20180718121608233.pdf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55号)和《浙江省塑料机械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浙江省塑料机械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8〕7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度浙江省塑料机械行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浙江省从事塑料机械整机及专用零部件领域的技术开发、工程设计、工艺设计、生产制造、技术服务(含产品检测、设备维护、质量体系等)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企事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省塑料机械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规定要求进行,申报资格条件按照《浙江省塑料机械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评审标准,准备相应评审材料,向所在单位申报,并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2、单位考核推荐。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推荐,并将所有申报材料向单位全体人员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事业单位还应按评聘结合要求履行竞聘推荐程序。
3、主管部门审核。由各设区市或省级单位的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送高评委。
4、评前准备。高评委办公室提前10个工作日,向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委报告申报对象资格审查、评前公示情况、评审执行委员会组成和评审具体程序等工作方案,经核准同意后开展高评委评审工作。
5、评委会评审。专业审议组根据量化赋分标准,综合运用材料审查、面试答辩等方式,对申报人员进行量化赋分并提出推荐意见。年度执行评委会根据专业审议组推荐意见,经评议后对申报人员进行投票表决,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的方为通过。
6、公示发文。高评委办公室对评审结果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由宁波市塑料机械行业协会发文公布。
四、申报时间
2018年度全省塑料机械行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9月。申报材料接收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桑田路722弄16号604,联系电话:0574-87806452,联系人:冯琦华。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评审工作相关表格见附件,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评审通知栏目下载。
(一)送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各单位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送审对象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盖章。
  (二)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楚,并由所在单位和当地市级人力社保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对原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加盖单位公章。
六、申报纪律
申报参加塑料机械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审资格或者取消其已经取得的任职资格,收回资格证书,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再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的;
(二)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
(三)有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受处理、处分、处罚阶段或者任现职期间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申报材料中未反映的;
(四)有其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的。
 
附件:1、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5、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6、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审定表(高级)
7、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表
 
 
 
  
宁波市塑料机械行业协会
2018年7月16日
 
 
 宁波市塑料机械行业协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