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民企参军民品列装研讨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民企参军民品列装研讨会
暨第一期培训班的通知
军工企协〔2008〕1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各理事单位,各有关单位:
2008年3月6日,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发布第521号令,公布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并将于2008年4月1日施行,这不仅是军工企业关心的大事,也是关系全国民企参与国防建设的大事。为帮助全国民企了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国防科工委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政策精神和申请获得民企参军民品列装许可的程序,中国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协会决定于2008年5月17、18日召开“民企参军民品列装研讨会”,邀请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总装备部等领导机关的领导专家讲解有关文件和民企参军民品列装的政策精神,并就“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等主题进行交流,听取民企参军列装的建议和呼声,交流供求信息,展示民企参加国防建设和为军队服务的能力与信心。
一、参会人员
1、各地国防工办和负责民营经济的主管部门负责同志
2、解放军各总部、军区装备部负责同志
3、已经和拟参与国防建设的民企负责同志(董事长总裁)
4、有关军地装备设计研究机构和中介机构的负责人
二、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08年5月17、18日(星期六、日)
报到时间:2008年5月16日 全天
会议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第一招待所(北京远望楼宾馆),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中路57号(北太平庄桥西北角)
三、参会要求
1、参会民企一定是符合要求(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好、诚信度高、符合许可专业(产品)目录、军队急需的技术装备等)的民企。
2、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工办和民营经济主管部门可推荐符合前述条件和有代表性的五家民企参加研讨会。
3、报名参加会议的民企如要求参加大会发言或介绍展示拟申请列装产品技术的,请于2008年5月8日前与研讨会筹备组联系(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4、由于本次研讨会和后续的培训班是军民之间关于国防建设的沟通活动,请与会代表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要公开宣传和报道相关的会议内容。
5、其他事项:
请参会人员接到本通知后尽快办理报名交费手续,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12日(由于会场所限,可能无法保证所有报名者参会,所以,将以报名交费先后顺序确定正式参会名单)。具体事项请见报名回执表和说明。
参加第一期民企参军民品列装培训班的学员列席研讨会,具体事项请见报名回执表和说明。
四、联系方式:
中国国防科工企业管理协会民企参军民品列装促进中心
联系人:杜朋娟
电 话:010-82252030
传 真:010-82251529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裕民路12号华展国际公寓C座4层
通信地址:北京市100088信箱76分箱(邮编:100088)
邮箱:cj@chinaguoshi.com
附件:1、民企参军民品列装研讨会报名回执表
2、第一期民企参军民品列装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3、民企参军民品列装研讨会日程安排
4、民企参军民品列装培训班日程安排
中国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协会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