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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 宁波市塑料机械行业协会 ] 发表于 2012-04-28 09:43:45 浏览量:0
 
 
 
 
 
 
 
 
                     甬经信科技〔2012〕83号
 
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发局、发改局)、科技局、“四区二岛”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经信技术〔2010〕142号)要求,请你们按照《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组织201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
  2010年底前被认定为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且符合《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的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
  二、企业申请流程
  1.申报企业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向属地经信局(经发局、发改局)报送《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2.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发局、发改局)会同科技局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于4月2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经信委。市经信委会同市科技局复审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材料报送省经信委。
  三、相关要求及事项
  (一)申报企业按《管理办法》要求填写《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和《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发局、发改局)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对申报企业认真进行初审,推选出示范作用好、创新能力强、创新成果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侯选企业,并负责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
  (三)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含电子文档),由各县(市)区经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经信委科技处。
  (四)《管理办法》及申请认定的相关表格可从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宁波市经济委员会网站“工业经济栏-企业技术中心”(网址: www.nbec.gov.cn)下载。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市经信委:叶志刚 联系电话:87186427 电子邮箱:yezg@nbec.gov.cn
  市科技局:潘美君 联系电话:56128318
 
 
二O一二年三月十九日